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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
      根据国家基金委《关于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要求,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启动,为做好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项目指南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自然科学基金委在2014年1月15日左右发布《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引导科学技术人员申请项目,具体内容请登录http://www.nsfc.gov.cn/,在重要提示中查找“申请项目指南”并点击进入查阅。
      二、资助结构与资助政策调整和规定
      自2014年开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结构和资助政策做部分调整和规定,详细内容见《指南》。
      (一)取消部分项目类型。
      取消的项目类型包括: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科普项目、重点学术期刊专项基金项目、青少年科技活动项目和优秀国家重点实验室研究项目。
      (二)合并与调整部分项目类型。
       1.不再设立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连续资助项目。允许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在结题当年申请面上项目。
       2.原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和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合并为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
       3.原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更名为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4.创新研究群体项目不再实行部门推荐申请方式,改为申请人通过依托单位直接向自然科学基金委提出申请。
      (三)上两年(本次指2012年和2013年)连续申请面上项目未获得资助(包括初审不予受理的项目)的申请人,当年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
      (四)上年度获得面上项目(包括一年期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不包括集成项目和指导专家组调研项目)、联合基金项目(指同一名称联合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包括一年期项目)、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特殊说明的除外)、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资助的项目负责人,当年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同类型项目。
      (五)避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重复资助。
        1.正在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已经结题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时,应当提交由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颁发的《结项证书》复印件,加盖依托单位公章后,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2.同一年度内,已经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其他有关具体内容和要求,请认真阅读《指南》。
      三、项目申请
      (一)项目申请接收。
       1.2014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项目)、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和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等。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项目类型及其申请接收时间将另行公布。
       2.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项目类型,其申请接收时间将另行公布。对于随时受理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二)申请书撰写方式。
      除面上项目和地区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书采用离线方式撰写外,其他各类型项目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
      (三)申请人事项。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指南》、相关类型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按撰写提纲要求撰写申请书,并应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具体要求如下:
       1.采用离线方式撰写申请书的申请人于2014年1月15日后访问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ISIS系统)下载2014版申请书,不得使用以前版本的申请书。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向科技处提交电子申请书和电子附件材料,以及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及附件材料。
       2.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书的申请人(无用户名的申请人向科技处索取用户名和密码)于2014年1月15日后登录ISIS系统(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依托单位联系人申请开户),准确选择相应申请项目的资助类别和亚类说明,根据《指南》要求选择或填写附注说明,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并将申请书附件材料电子化。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其电子附件材料,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向学院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无需提交纸质附件材料(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等纸质材料原件必须提供)。申请人应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
      四、申请书递交程序
      申请人首先将申请书(一式两份)递交给学院,学院组织校内及校外专家进行咨询评审。未经院内评审、无专家修改意见的项目,学校不予推荐上报!学院集中报送科技处截止时间:2013年3月5日。
      基金申报中如有疑问,可咨询学院科研秘书或与科技处联系。联系人:袁锐、刘艳阳、宋朝华;联系电话:87971865;邮箱:ryuang@yzu.edu.cn。   


                                 科学技术处
                                2014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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