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藜助学金”是江苏陶欣伯助学基金会在我校设立的助学项目,旨在帮助我校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鼓励并扶持学生返乡创业。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现启动2023-2024学年“伯藜助学金”评选工作,评选要求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扬州大学全日制2023级本科新生(不含民办二级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有创业梦想,愿意服务基层社会。
二、评选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二)认同江苏陶欣伯基金会的助学理念,热心公益,注重实践,有创新创业的梦想,具备一定的创新创业能力,有志回乡创业,服务基层。
(三)勤奋好学,有学习潜力,积极进取的优秀学生。
(四)来自农村贫困家庭,完成本年度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五)诚实守信,品行端正,生活俭朴。
(六)同一家庭只允许一人接受“伯藜助学金”的资助。
(七)有下列情况者不予以资助或在下一年度评审时取消其受助资格。
1.拥有或使用高档通讯工具的或购买高档娱乐电器、高档时装或高档化妆品者。
2.无特殊原因在外租住者。
3.经常出入营业性网吧者。
4.有抽烟、酗酒、赌博等不良习气者。
5.有与其家庭经济困难状况不相符的其它高消费行为者。
6.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中弄虚作假、申请表内容抄袭者。
7.无特殊原因一学年内考试挂科2门(含2门)以上且补考不及格者。
8.参加“伯藜学社”活动时间大一、大二每学年低于40小时者,大三学年低于30小时者,大四学年低于20小时者。
9.家庭经济状况明显好转,不再符合基金会规定的资助条件者。
三、资助标准
(一)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达到江苏陶欣伯助学基金会相关要求的陶学子可连续获得4年资助(5年制本科生资助年限为4年)。
(二)如有中途退学、休学或因条件不合格而被取消受助资格者,学校将从同年级合格者中评选递补。
四、评选流程
(一)政策宣传:各学院开展“伯藜助学金”宣传工作,向学生介绍基金会的管理规定和评选条件,组织学生申报。
(二)个人申请:学生本人提出申请
(三)学院推荐:各学院对申请人材料进行资格审核,重点关注学生品行、诚信、好学、创新创业等方面,严格审核文字、语句规范,态度端正等,对于申请材料严重不符的将退回。学院组织笔试,并依据笔试成绩组织面试,笔试成绩和面试评语作为学院初选的重要选拔标准。在此基础上,经学院伯藜助学金评审小组推荐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
(四)系统填报:学院指导经初选的受助学生在江苏陶欣伯助学基金会助学管理系统,进行新用户注册和“伯藜助学金”申请,填写完毕后提交学院审核;学院登录江苏陶欣伯助学基金会助学管理系统,对填报学生进行家庭经济情况评估、审核评分后,于11月1日前提交学校(学生申请与学院审核操作手册详见附件5、6);请严格审核文字、语句规范,态度端正等,对于申请材料严重不符的将退回。
(五)学校评审:学生资助中心组织学校评审会,进行等额评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