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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大学商学院关于院务公开的若干规定

扬州大学商学院关于院务公开的若干规定

(试    行)

为贯彻落实学校《关于实行校务公开制度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大力推进依法治校的决定》,结合学院实际,经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对学院院务实行公开,使全体教职工能够民主参与,形成学院的民主监督机制,促进学院民主政治建设,推动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合理化,提高学院管理水平,促进廉政建设,为全院教职工创造良好的教学科研环境。

一、院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1、学院议事主要规则、学院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和决定

2、招生工作——本科生、研究生招生录取情况

3、学生奖惩及就业工作——学生的奖励、惩罚、社会需求及就业情况

4、教学工作:

(1)教务工作及有关教学规定;

(2)教学改革、教学检查及督导情况;

(3)专业建设与学生学习情况;

(4)学生素质教育及社会实践情况。

5、学科建设、科研进展与学术交流、学术活动情况

6、人事工作:

(1)对校部有关岗位聘任、职称评定、人才引进及师资建设等人事工作的实施与落实情况;

(2)有关考核、奖惩的办法和结果。

7、财务工作:

(1)院财务年度预算和执行情况;

(2)院年终分配方案;

(3)校岗位业绩津贴等级评定办法和院教学、科研等各类奖励办法;

(4)职工福利发放。

8、其他院务重要活动

二、院务公开的主要形式

为促进学院民主建设,提高管理效率和决策的正确性、科学性,院务公开采取以下形式:

1、全院教职工大会。学院每学期在开学初期召开一次教职工大会,学期结束后举办结束酒会。这两次会议是向全体教职工公开学院院务的主要场所,如有特殊事件,经院党政联席会议决定也可临时召开教职工大会,及时公布相关信息。

2、学院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必须经过教职工三上三下的讨论后才能最终确定,主要包括年终分配、各种奖励办法的等都必须经过这一程序才能正式下发。

3、各种临时性的消息、通知及各项规章制度的讨论稿等,学院通过学院网页中的院内办公予以公告和接受建议、批评;学院正式出台的各项规章制度也将在学院网页院内办公中加以公布。

4、教代会成立后可在教代会上公布。

5、对某些不宜大面积公告的消息,经院党政联席会议决定后可在院中心组学习时公开或在专业主任会议上公布。

三、院务公开的操作规程

1、院党政联席会议负责批准院务公开的具体内容。

2、院办公室负责院务公开的日常操作。

3、院务公开后,要及时以适当方式听取教职工的意见,每次公开的内容和教职工提出的问题或答复、处理结果,均应由学院办公室归档备查。

4、院工会负责督查院务公开工作的日常操作,收集和处理全院师生对院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报院办公会议讨论。

5、对群众反映较强烈的,大多数教职工不满意的要予以纠正或延期执行。以确保教职工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

四、本规定解释权属院党政联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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